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后(28日下午3:00)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案的有关情况。欢迎你单位派记者参加采访。
请于8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453房间),凭单位介绍信和记者证领取新闻发布会通知和车证。
联 系 人:王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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