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 IPC活动通知 IPC活动集萃 IPC服务 外国记者在华指南 新闻司热线联系 留言给IPC
 
关于重申外国常驻记者办理离任手续的通知
2011/08/20

各国媒体驻华记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第13条和《外国记者在华指南》第7条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影响继任者办理新任记者注册手续,请记者朋友在离任前及时办妥相关离任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应当在其常驻记者离任前通知外国记者新闻中心或者驻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并及时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外国常驻记者离任前不办妥相关手续,将可能影响其继任者办理注册手续。

  外国常驻记者离任并办理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后,其J-1居留许可自注销之日起10日后失效,再次来华需申请相应来华签证。

  外国常驻记者离任后如希继续在华停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应当自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明,到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变更登记。

                                          外国记者新闻中心

                                          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